北京市第十中学于1949年建校,1978年列入丰台区重点中学,2001年评为丰台区示范高中校,2004年被命名为北京市示范性普通高中,“一切为了学生发展、一切为了教师发展、一切为了学校发展”是北京十中的办学理念。

北京市第十中学学生奖励方案

一、方案制定背景及目的
1.根据北京市近年来生源逐年递减现状,鼓励优秀初中毕业生积极报考我校,进一步发挥我校优秀资源办学优势。
2.积极扩大学校办学声誉,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,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,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。
二、初中报考奖励办法
(一)奖励对象
现北京十中初中毕业生,综合测评(依据初三第一学期期末测试、第二学期一模测试成绩评定)前50名,在填报中招志愿时:
1、第一志愿填写北京十中的学生
2、将北京十中列为十二中之后第一志愿的学生
(二)奖励办法
1、第一志愿填写北京十中的学生奖励如下:
①前5名学生
正式录取:一次性奖励8000元,免试进实验班,免收三年学费。
②6-10名学生
正式录取:一次性奖励6000元,免试进实验班,免收三年学费。
③11-20名学生
正式录取:一次性奖励4000元,免试进实验班,免收三年学费。
2、将北京十中列为十二中之后第一志愿的学生奖励如下:
①前10名学生 
正式录取:免收三年学费,免试进实验班。
录取线下15分以内:优先择校。
②11-20名学生
正式录取:免收两年学费,免试进实验班。
录取线下15分以内:优先择校。
③21-40名学生
正式录取:免收一年学费,免试进实验班。
录取线下15分以内:优先择校。
④41-50名学生
正式录取:免收一年学费,同等条件优先进实验班。
录取线下15分以内:优先择校。
三、对在校高中各年级学生设立奖学金
(一)奖励对象
学习成绩优秀且品学兼优(无违纪违规记录)的学生
(二)奖励办法:学年奖励
1、高一年级及高二理科
①年级综合测评前5名学生,一次性奖励800元/生
②年级综合测评前6-10名学生,一次性奖励400元/生
③年级综合测评前11-20名学生,一次性奖励200元/生
2、高二文科
①年级综合测评前1名学生,一次性奖励800元/生
②年级综合测评前2-3名学生,一次性奖励400元/生
③年级综合测评前4-5名学生,一次性奖励200元/生
3、高考奖励
①高考当年文、理科学校第一名学生,一次性奖励2000元/生
②高考当年文、理科学校第二、三名学生,一次性奖励1000元/生
③高考考上清华、北大名校学生(不含特殊专业降分录取学生),一次性奖励5000元/生
四、说明 
1、本方案对本校初中学生从2007届毕业生起适用。
2、高中学生奖励办法从2007年9月1日起实行,每学年发放一次。

北京十中
2007年8月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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